发布日期:2024-08-06 15:36 点击次数:135
关键补充合同未披露?重药控股实控人生变疑云安全的在线配资平台
在2019年以41亿元价格向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通用)转让重庆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产业公司)49%股权后,如今,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化医集团)又计划向中国通用无偿转让健康产业公司2%的股权,股权转让成功后,将导致重药控股(SZ000950,股价5.02元,市值86.75亿元)实控人发生变更。
此前49%股权的交易对价为41亿元,如今2%的股权却要“无偿”转让,化医集团为何愿意“吃亏”?《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发现,这或与双方2019年签署的一份《补充合同》有关。
记者查询到的一份裁判文书显示,在2019年化医集团向中国通用转让健康产业公司49%股权后,交易双方疑似在当年还签署了一份补充合同,其中约定化医集团应当在2021年12月25日前,向中国通用转让健康产业公司不低于3%的股权。若成功转让,也会令重药控股实控人发生变化。若该文书确实指向健康产业公司交易事项,那么,化医集团并未按相关内容履约,上市公司也未披露该补充合同相关内容。
因上述股权转让纠纷,化医集团拟转让的健康产业公司2%股权,此前已被中国通用申请司法冻结。重药控股表示,化医集团与中国通用关于健康产业公司2%股权的无偿转让协议生效后,将解除上述股权的冻结。
2017年,化医集团通过重组获得重药控股控制权,并承诺对所持股权的锁定期为36个月。如今看来,化医集团似乎拟以分两步走的方式,转让健康产业公司股权和重药控股控制权。
健康产业公司2%股权,控股股东拟无偿转让
2024年2月,重药控股公告披露,间接控股股东化医集团正与中国通用开展健康产业公司战略整合事宜。根据后续公告,化医集团拟无偿转让健康产业公司2%股权给中国通用。在此之前,中国通用及其旗下公司——中国医药(SH600056,股价10.30元,市值154.08亿元)原本分别持有健康产业公司22%和27%的股权,因此,待化医集团将健康产业公司2%的股权转让给中国通用后,中国通用和中国医药将总共持有健康产业公司51%的股权,中国通用将成为重药控股的间接控股股东,重药控股的实控人也将由重庆市国资委变为国务院国资委。
对于此次计划无偿转让健康产业公司2%股权的原因,重药控股披露称,是为加快实现健康通用发展目标,打造全国性医药流通企业,优化医药工业、医疗健康服务产业布局,同时助力重庆市“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支持重庆市国家战略腹地核心承载区建设,促进央地国企高质量发展,实现各方共赢。目前,这一交易仍在进行中。6月3日公告显示,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重庆市国资委的批复,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
这一场看似顺理成章的交易背后,仍存在着一些疑问。
中国通用和中国医药所持健康产业公司的总共49%股权,源于2019年其从化医集团手中以41亿元价格拿下。为何此次化医集团对健康产业公司2%的股权转让,是准备无偿转让?
同时,重药控股今年6月5日发布的《收购报告书摘要》显示,截至该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化医集团本次拟无偿划转给中国通用的健康产业公司2%股权已质押给中国通用,并且经中国通用申请后已经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2022)京02民初20号之一)。化医集团与中国通用将根据《无偿划转协议》约定,于协议生效后解除前述冻结、质押。
记者注意到,上述健康产业公司2%股权被冻结、质押,背后藏着一段化医集团和中国通用之间未曾公开披露过的股权交易纠纷,而健康产业公司2%股权的转让,或许是一份“迟到”的交易。
化医集团未履行补充合同,中国通用提起诉讼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取的一份落款为2022年7月7日的终审裁定文书显示,上诉人化医集团与被上诉人中国通用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2)京02民初20号民事裁定,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上述民事裁定书,中国通用向一审法院起诉称,2019年下半年,中国通用及其关联方A公司与化医集团就交易B公司控制权展开磋商并达成交易,交易双方在2019年10月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中国通用及A公司分别受让B公司22%和27%的股权,交易价格总共为41亿元,该交易在2019年12月完成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
据公开信息,化医集团与中国通用在2019年并没有其他交易价格为41亿元的股权转让交易。而重药控股在2019年9月2日就披露了健康产业公司49%股权拟被转让的公告,该标的资产以41亿元的底价在重庆联交所被挂牌转让,最终被中国通用以41亿元竞得。
因此,上述文书中的产权交易,大概率为化医集团向中国通用及中国医药转让健康产业公司49%股权交易,其中的A公司指向中国医药,B公司指向健康产业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在上述文书中,中国通用向一审法院进一步表示,2019年10月,化医集团和中国通用又签署了一份《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合同》(以下简称《补充合同》),其中第二条明确约定:“化医集团应当在2021年12月25日前,向中国通用转让其持有的B公司不低于3%的股权。”
然而,化医集团此后一直未向中国通用继续转让B公司的股权,且化医集团于2021年12月10日向中国通用发出《关于解除〈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合同〉的通知》,明确拒绝履行《补充合同》,要求解除《补充合同》。中国通用向一审法院诉请,化医集团将B公司3%股权转让给中国通用,其诉讼请求金额为1.026亿元。
如此看来,重药控股《收购报告书摘要》中披露的健康产业公司2%股权被申请冻结一事,或正是由上述化医集团和中国通用的股权转让纠纷所引起。
如果A公司确为中国医药,B公司确为健康产业公司,若化医集团当年进一步将所持健康产业公司3%股权转让给中国通用,无疑会造成重药控股的控制权变更。重药控股为何一直没有公开披露上述《补充合同》?
化医集团如今拟将健康产业公司2%股权无偿转让给中国通用,是否与上述化医集团和中国通用之间的股权交易纠纷案有关?
6月28日安全的在线配资平台,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如果签署《补充合同》,有可能导致重药控股实控人发生变更,那么重药控股应及时就《补充合同》的签署情况、履行情况、终止情况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果隐瞒了这个《补充合同》,就属于信披违规了,甚至是构成了虚假陈述。”王智斌进一步向记者表示。
转让重药控股控制权,化医集团为何要分两步
化医集团为何要拟分两步走,完成对健康产业公司股权和重药控股控制权的转让?这或许要从化医集团入主重药控股的历史说起。
2017年,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化医集团等持有的相关医药资产,*ST建峰(即现在的重药控股)成功迎来新生。彼时,作为*ST建峰新控股股东的化医集团,承诺对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36个月。
用好创新技术、搭建合作平台,有利于开拓非遗产业发展空间。近年来,在相关部门、企业与商业平台的共同努力下,涌现出不少与科技、文旅、电商等领域结合的非遗新项目。这些项目既为非遗资源赋予了能量和流量,也给了传承人拥有更高收入、更好生活的机会。产业兴旺发展推动物质精神双丰收,吸引更多人才投身对非遗资源的保护和传承,方能进一步释放非遗资源潜力。
到了2019年,化医集团便开启了资本运作,并在一定程度上绕开了上述对上市公司股份锁定36个月的承诺。
2019年,化医集团先以所持重药控股股权向全资子公司健康产业公司进行增资,重药控股的控股股东变为健康产业公司,化医集团则成为重药控股的间接控股股东。2019年下半年,化医集团又将所持健康产业公司49%股权,以41亿元的价格转让给了中国通用方面。
通过上述方法间接转让所持重药控股部分股权,是否违反了化医集团股份锁定承诺?
对此,王智斌认为,健康产业公司应继承化医集团对所持重药控股股权锁定36个月的承诺,化医集团转让部分健康产业公司股权给第三方,但在锁定期内,健康产业公司并未出售所持重药控股的股份,这并不能算化医集团违反了当初对上市公司股权的锁定期承诺。“如果通过一些交易安排来实现相关财产权,这个还是要尊重的。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上进行卖出,通过其他方式实现财产权,是没有问题的。”
事实上,化医集团出售健康产业公司49%股权的交易,彼时备受市场关注。据重药控股当年公告,这一交易是为进一步激活化医集团内部市场化经营机制,助推重庆医药健康产业做强做优,对健康产业公司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记者则注意到,化医集团2019年度跟踪评级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3月末,化医集团总债务达478.4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1.99%,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
对于前述《补充合同》等问题,6月28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重药控股方面发去采访函,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对方回复。6月28日,记者又多次拨打化医集团电话,但均未获接通。